一,相关规定:
1、竣工图章的内容应包括:“竣工图”字样、施工单位、编制人、审核人、技术负责人、编制日期、监理单位、现场监理、总监。
3、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,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。
4、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,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;凡施工图结构、工艺、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,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/3的,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。
5、编制人:图纸编制人;审核人:项目经理;技术负责人:项目技术负责人;编制日期:图纸日期。
6,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,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;凡施工图结构、工艺、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,或变更部分超过 图面 1/3 的,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及盖上竣工图章方算合.
二、参考标准:
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》,GB/T50328-2014。
三、工程竣工图章结构:
所有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,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印泥盖印,加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;竣工图章并应由施工单位、编制人、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,应经监理单位审核,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。